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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教育专业培养方案(2022)
(040201)
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,立足济宁,面向山东,服务新时代“健康中国”战略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富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强烈的教育情怀,具备扎实的体育学科知识、娴熟的运动技能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,具有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发展能力,能够从事体育教学、课外运动训练与竞赛、学校体育管理等工作的优秀中学教师。
本专业毕业生具有如下目标预期:
培养目标 1[师德情怀]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立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。富有教育情怀,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。
培养目标 2[学科素养与教学能力]。熟悉体育教育学科基本理论、技能和方法,理解中学体育学科核心素养内涵,具有学科知识整合能力。综合运用体育学科知识,充分发挥运动技能优势,高效组织学校体育课堂教学、课外活动、训练、竞赛和社会体育指导。
培养目标 3[育人能力]。把握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,熟悉德育与班级管理工作,能够以体育为载体组织与开展健康教育等主题活动。
培养目标 4[教研与反思能力]。紧跟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,结合区域实际教学问题,运用反思和批判性思维方法,进行教学改革创新。
培养目标 5[职业规划和自主发展能力]。具备优秀体育教师特质,对自身发展方向和目标有清晰的认识,自主学习能力持续提升;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引领作用,提高大众健康水平,推进“健康中国”战略。
二、毕业要求
本专业培养的人才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、坚定的教育情怀、强烈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,乐于献身基础教育事业。具有较强的创新和终身学习的意识,阐明体育教育的基本理论、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,具备体育教育与管理的基本能力。
具体要求如下:
1. 遵守师德规范 高度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,熟知并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;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具有依法执教意识,以立德树人为己任,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。
1.1【政治素养】 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能自觉践行。
1.2【师德素养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学习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,熟悉国家、山东关于体育基础教育改革的文件与政策。
1.3【师德规范】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。
2. 热爱中学体育教育事业 热爱体育教育事业,具有积极的教育情感和正确的价值观,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;具有良好的传统文化素养、人文情怀和科学精神,富有爱心、责任心和事业心,尊重学生人格,能够做学生锤炼品格、学习知识、创新思维、奉献祖国的引路人。
2.1【职业认同】认同中学体育教育工作对“健康中国”建设的意义和价值,具有为体育教育事业默默奉献的热忱。
2.2【教师品质】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,具有帮助学生树立健康体育观的意识。
2.3【教育观念】理解中学体育教师的专业特点,了解体育教育发展的成就与问题以及体育教育的发展方向。
2.4【教育引导】富有爱心,责任心,做学生成长的引路人。
3. 具备扎实的体育教育学科素养 系统阐明体育学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、基本技能和基本思想方法,形成体育学科的核心素养;解释体育学科与其它学科、社会实践的联系,具有跨学科知识视野,能够利用相关学科知识解决体育科学及教学问题,对学习科学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;具备资料查询、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、处理信息的能力。
3.1【学科知识】应用系统的体育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、技能和方法。
3.2【实践能力】解释中学体育学科的核心素养内涵,并在体育教学工作中指导学生获得核心素养。
3.3【学科融合】熟练运用一门外语,具有较强的现代信息技术运用能力,具备自主学习学科知识的能力。
4. 具有良好的体育教学能力 列举科学的教育理念和系统的体育教育教学理论;熟知中学体育课程标准,能够针对中学生身心发展和体育学科认知特点,进行教学活动的设计、实施和评价,获得教学体验,具备基本的教学技能,形成一定的教学实践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;具备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发体育课程资源、开展体育教学的能力。
4.1【教学理论】具有过硬的“三字一话”、课件制作和体育教学的基本功,具备组织中学体育课、课外体育活动、训练和竞赛的能力。
4.2【教学技能】依据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,针对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特点,进行教学设计、实施和评价,获得教学体验,具备良好的教学展示能力。
4.3【教学研究】阐明教研方法的基本原理,能够根据教学实际问题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,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。
4.4【信息融合】能够根据中学生身心特点和学校实际,创设科学合理的中学体育学习环境,构建师生学习共同体。
5. 掌握班级管理技能 坚持德育为先的育人理念,识别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。开展班集体建设、班级活动组织、学生发展指导、综合素质评价等班级常规工作要点,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,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,获得积极体验。
5.1【德育为先】树立德育为先理念,阐明德育原理与方法,归纳学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。
5.2【班级管理】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获得积极体验,具备集体与个体教育的技能,具有良好的表达和应变能力。
5.3【班级活动】具有针对学校班级实际和学生特点,整合各种教育资源,有效组织课余锻炼、竞赛等班团活动,以及开展健康教育主题活动的能力
6. 具有综合育人技能 理解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,明晰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;能够在教育实践中将知识学习、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;归纳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,具备多样化的育人方式、方法,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,对学生进行有效教育和引导,促进学生全面、健康发展。
6.1【育人意识】树立育人为本的理念,剖析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养成教育规律,善于抓住教育契机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6.2【学科育人】理解学科育人的意义,剖析体育学学科蕴含的育人功能;归纳学科育人的内容、途径和方法,能够有机结合学科教学进行育人活动。
6.3【活动育人】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、同事关系,能与家长、社区进行有效沟通与合作,形成家校社区综合育人合力。
6.4【普及传播】具备向大众传播、普及体育锻炼知识和方法的能力,具有策划和组织大众体育活动,提升大众体育健康水平
7. 具备自主反思能力 明晰反思研究的价值,使用反思方法和技能,能够发现、提出、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,具备教学反思与研究能力;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;探究终身学习的意义,养成自主学习习惯,具有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意识,识记教师专业发展核心内容,能够通过学习和反思进行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。
7.1【自主学习】描述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趋势,把握教师专业的发展目标和方向,具有自主学习、自我提升的能力。
7.2【终身学习】顺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,响应国家支持教育振兴计划,合理制定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。
7.3【反思创新】应用反思方法和技能,具有创新意识,具备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解决体育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。
8. 具备沟通合作能力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,具有团队协作精神,具备沟通合作技能,能够以团队形式积极开展合作和学习,获得积极体验。
8.1【沟通能力】具有健康积极的人际交往意识,有效发挥体育运动作为肢体语言的优势,促进与他人的沟通交流。
8.2【合作学习】理解学习共同性的意义,能够主动参与学校或教师组织的互动交流、教学研究等活动,具有合作学习体验。
8.3【团队协作】理解体育运动具有培养团队合作的功能优势,在体育竞赛活动中掌握团队合作的基本技能,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。
三、核心课程设置
教育学、心理学、体育概论、运动解剖学、运动生理学、体育心理学、体育社会学、健康教育学、体育科学研究方法、学校体育学、体育课程与教学论、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、田径、体操、武术、篮球、排球、足球等。
四、主要实践教学环节(含主要专业实验)
(一)教学见习
教学见习是在学习课程学校体育学和教学论的过程中,所进行的教学实践活动,是对所学习的教学理论知识进行实际考察学习,以培养、锻炼专业教学能力。一般安排在第5学期进行,用时3周,计1.5学分。
(二)教育实习
教育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,目的是全面培养、提升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。一般安排在第6学期进行,用时18周,计8学分。
(三)毕业论文
毕业论文是学程即将结束时,检查学生学习成效,培养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,安排在第7-8学期进行,用时8周。完成并符合要求,计8学分。
(四)主要专业实验
运动解剖学、运动生理学、体育心理学等。
五、毕业学分 160学分
六、标准学制 4年
七、授予学位
符合《济宁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的条件,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。
八、课程学分结构比例一览表
课 程 类 型 |
修读 形式 |
理论 学分 |
实践 学分 |
合计学分 |
占总学分比例% |
通识教育课程 |
必修 |
27 |
11 |
38 |
44 |
23.75 |
26 |
选修 |
6 |
|
6 |
3.75 |
专业 课程 |
专业基础课程 |
必修 |
15 |
2 |
17 |
81.5 |
10.63 |
52 |
专业核心课程 |
必修 |
22 |
16.5 |
38.5 |
24.06 |
专业拓展课程 |
选修 |
|
|
25 |
15.63 |
教师教育课程
|
必修 |
10 |
2 |
12 |
16 |
7.5 |
10 |
选修 |
3 |
1 |
4 |
2.5 |
实践课程 |
必修 |
|
19.5 |
19.5 |
12 |
合计 |
|
|
160 |
|
实践环节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% |
32.5 |
|
|
|
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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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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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注:每学期学分数原则上不超过30学分)